第三章 吴老大(1/4)

说来也是巧,赶坟队七个人中,有六个身上都背着事。不是干过什么见不得光的勾当,就是身上有命案,总之都是背井离乡,逃到河南的,互相也都瞒着不说,老老实实躲在这迁坟糊口。

赶坟队里按年岁的大小,相互就称呼老几老几,队里有个年岁约四十五六,抄着一口陕西方言的吴姓汉子,因为他岁数最,在赶坟队干的时间最久,也自然当上了赶坟队的队,其他人,就称呼他为老吴或者吴老大。

说在赶坟队干的日头久,身上就会有一股洗不掉的泥腥味,还不是庄稼人的那种常年在地里劳作带的土味,而是那种老坟中特有的臭味,一般像盗墓贼身上就是这种味道。

老吴从进赶坟队之前那身上就有这种味道,后来挖的坟头多,都有这味也就没人注意到这点,但大家伙心里都有数,都知道这老吴以前,没准就是挖坟掘墓的盗墓贼,但赶坟队这七个人里谁身上还没点事,要不还能躲这山沟里挖坟头么。

有天一大早,专门负责赶坟队任务的刘干事从县里骑着自行车就来了,把车停好开门进了宿舍找老吴。

赶坟队所住的宿舍那以前是五里川镇一户大地主的粮仓,解放后地主被打到,土地房屋都被没收,一部分就分给当地的农户,令一部分归则为国有,咱们讲到这得说说这一直提到的卢氏县。

卢氏县位于河南省西部与陕西省的洛南、丹凤、商南三县接壤,全县共有大小山峰4037座,河流涧溪2400多条,最高海拔2057.9米,最低海拔482米,平均海拔1221米,地貌特征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三山三河两流域、八山一水一分田。”

卢氏县山多林木多,可用来耕种的面积很少,农户世代从山沟的平坦处,开垦出万亩可用来耕作的田地,在清末民初之时,当地出了一位贩私盐起家的财主,发了横财回到家乡,强行买下镇里的大片土地,后又反租给农户,当地的农户因此也成为他的佃农。

直到解放后地主被抄了家,家产田地又回到农户手里,财主自家祖坟也让人给挖个底朝天,陪葬的钱银也被农户哄抢一空,那地主一时想不开就在关他的牛棚里抹脖子死了。

田地被分后,原先地主用来屯粮的大粮仓也就荒废,县里觉得这么大的空间,荒废了怪可惜,就在粮仓中加了隔断,右边的部分改成赶坟队的宿舍,左边当成仓库,也都交给赶坟队使用。

说这刘干事推门进屋,差点没让满屋的臭脚丫子味给熏出去,他以前是部队的员,一直就捯饬的挺干净,他哪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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