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权力分赃(2/4)
的局面。
不过,沈淮没想把太多的事揽身上来。
说起来,财政权是与人事权并重。
梅溪镇的工作秩序恢复正常,财政就应该由镇掌握。此时何清社将财政所跟其他部门一起划出来,交给沈淮分管,不能不说他的讨好意图很明显。这也说明,九三年乡镇的分工有些混乱。
何清社是个比较有原则的官员,但也是现实跟世故的,眼下显然是把沈淮当成交易跟合作的对象。
不过,梅溪镇一年能支配的财政收入,也就不到六百万,而且中小教职工及政府机关职员的工资福利,就占掉其中的大半。
其他相应的教育、交通、计生、农水、防讯等投入,每年也都有固定的数目要支出。
把这些扣除出去,真正能给镇上灵活机动掌握的钱款,也就几十万的样子。
就算再心黑,也没有谁敢将几十万的款子直接装自己的口袋里去。沈淮眼睛再浅,也没有浅到去争每年才几十万款项的控制权。
“我到梅溪镇,才两天时间,但知道何镇你是个能交心的人,”沈淮语气诚挚的跟何清社说道,“我决定从市里下来,到乡镇上任职,还是想做些事情。这个也是叫家里的辈,能看到我也是会做事的人。不过,要把这么多担子,都压我肩上来,我是真扛不住啊……”
沈淮的话也是半真半假,有些话需要何清社自个慢慢去琢磨。
“比如说,镇上有些款子,是急等着等批复的。要是财政所给我分管,我每天忙完钢厂的事,再到镇上来研究用款的事情,多半会耽误事情,”沈淮边说边思考事,“这样吧,我在钢厂也是整顿经营生产,跟企业办的工作较为类同,可以触类旁通,这个担子我就担起来,做得不好,还可以跟何镇你们请教。至于经管站、财政所,何镇你千万不要来为难我……”
沈淮的态度很明确:
镇属企业原则上归企业办管理,他分管经济,抓企业办、抓镇属企业的整顿跟振兴,名正言顺;财政所跟经管站属于财政块,则坚决的推给何清社去管。
何清社见沈淮的态度很坚决,没有含糊的地方,心想他真要捞钱,控制钢厂的原料采购跟钢材外销,每年上百万都轻松得很,的确不需要盯着镇财政以及由经管站监督的村级财务跟土地承包费那点油水,也就没有往别处想。
何清社说道:“钢厂那边的担子也的确重,企业办的担子也该是你担着;这样吧,财政上的事,那就由我跟你商议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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