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九章 大炼化(一)(2/4)

负责协调工作的孟建声、冯至初与国企工委的官员都出席了汇报会。

方案最终出台前,徐城炼油宣布停牌,暂停上市交易,不过股价已经激增到每股2.8元。

最终的方案是成华大厦等固定资产从徐城炼油划走,梅钢集团注入四亿资金,作为从徐城市手里接手徐城炼油四亿股法人股的代价。此外,徐城炼油再每股作价3.3元,向梅钢集团、众信投资、渚江投资、鸿基投资等机构及个人定向增发八亿股流通股,以收购他们对梅钢一厂、二厂的全部股权,以同样股价向徐城地方上的信证券等机构增发一亿流通股,以增加3.3亿资金的储备。

丰及合元证券没有参与增发。

即使他们能同样拿出三亿多资金来,但总盘子扩大到十五六亿股之巨,丰及合元证券参与增发也没有什么意义。

不过渚南炼油一体化基地,在徐城市的强烈要求下,从最初方案的每年五十万吨原油炼化设计能力,上升到每年一百万吨,规模增加一倍。

向徐城地方证券机构增发新募的资金,加上梅钢集团注入的资金,都将用于这个炼化基地的投资上。

除了亭西油田每年向渚南炼化基地提供五十万吨原油外,此外梅钢集团还将要提前在新浦兴建原油码头,作为原油中转港,每年再额外向渚南炼化基地转输五十万吨的原油。

徐城炼油厂有原油进口炼化的额度,不多,只有六十万吨,却是国内十二家拥有原油进口炼化资质的企业之一。

作为梅钢集团额外投资建原油中转港、同时扩大渚南炼化基地投资的条件,这张批就从上市公司转到梅钢集团名下。

在定向增发之后,徐城炼油将更名梅溪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上市交易,梅钢集团将为梅溪工业集团的控股母公司。

如此一来,就形成渚江投资、众信投资与淮能集团、梅溪开发投资集团对控股母公司梅钢集团联合持股(其中代表电力部国资性质的淮能集团与代表地方国资性质的梅溪开发投资集团总持股比例为51%,保证梅钢集团的国资控股性质不变),而在一下层股权结构里,形成渚江投资、鸿基投资、众信投资及梅钢管理层,与梅钢集团对上市公司梅溪工业联合控股的局面。

这次借壳之后,除了通过梅钢集团对上市公司梅溪工业持股,众信投资、鸿基投资、渚江投资以及梅钢管理层还将对上市公司单独持有若干千万股流通股虽然这部分流通股在方案里约定的锁定期达二十四个月,但也能让孙亚琳、宋鸿军等人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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