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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六章 同生共死(3/4)

的观点,转而支持书记。许多人表示,他们也要去禹台,与麒林分队同命运共生死。

有些人想着,如果张秋生觉得这任务无法完成,可能要请他的爷爷奶奶出山,于是也跟着表示同意。

有人说,这个任务完成了,应当给麒林分队什么样的奖励?这样艰巨而危险的任务,没有一点奖励说不过去。

奖励?还真想不出什么好奖励。钱,这些学生个个都是大富佬。特勤组反倒接受他们的赞助,奖钱给他们是大笑话。

给这些学生一个头衔,算作精神奖励,比如授个军衔?但有人疑惑地说,不是只签了五年合同吗,还怎么授军衔?

费话,书记说:“当兵也只有三年,立功难道就不提拔了?研究一下,究竟授什么样的衔合适。另外,李小曼组织关系转过来了吗?她的关系转来了,麒林分队应当成立一个支部。重点培养几个优秀同志。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材。”

张秋生这些人的准备是,将银林的事了结后,再去另一个城市。将这个城市的事了结后,就回去考试了。考试结束再去其它城市,春节前一定要完成这项工作。

好在这个工作好做。银行方面对这样的账已经不抱指望。现在债务人突然上门主动要还债,个个都喜出望外,哪有什么刁难之理?

吴嫣提出现在没这么多钱,只能先还一部分,剩余的签一个还款协议逐步清偿。银行方面也没一个有不同意见,人家债务人还款诚意是很明显的嘛。不过,吴嫣可能得了绝症,又是打嗝又是放屁的,人都憔悴的不成形了。唉,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啊。

电话里,莫千行没用命令的口气,只是将禹台的情况通报了一下,问麒林分队愿不愿意上。对麒林分队,莫千行是又爱又恨。别说这样强人所难的任务,即使是普通任务,也不能用命令的口气,否则他们还真就敢拒绝执行。合同里写的明白,他们有选择任务的权利。

莫千行到今天都想不明白,签合同时被吴烟与李满屯七绕八不绕将头绕晕了,稀里糊涂地就写了这么一条。唉,还是合同意识不强,签合同经验不足造成的。不像这些学生,办个公司,天天爬起来就是合同,谈判时个个精得似鬼。

吴痕对电话里说:“这个哈,莫组长,让张秋生与你说吧。”刚刚犯了大错误,吴痕心虚的很,主动将决定权交给张秋生。

张秋生接过电话,一边挠头皮一边说:“这个,哈,莫头,乖乖,鬼仙吔,别弄得这个,那个,年都没法在人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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