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金陵恶少(1/5)

其实大喇叭担心有人会找我报仇,并非是杞人忧天。

自从上了初中以后,我本着“谁也别想欺负我,谁欺负我我跟谁拼命”的基本国策,没少跟校内校外的人打过架。

好处是在实战中自学成才,掌握了一定的格斗能力。坏处就是结了不少仇家。

我记得刑星以前跟我开玩笑说:“叶大哥您以后有了女朋友,可得小心看着点,别让仇人给你霍霍了啊!”

他如此支持让小芹当他们的“嫂子”,恐怕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如果小芹堂而皇之地成了我的女朋友,我倒不担心她被人欺负,只要她不每天把附近的地痞流氓都打得头破血流就好了。

放学的时候,小芹果然要送我回家。

“如果有人趁着叶麟同学受伤,想来报复叶麟同学可怎么办啊!把我带在身边吧!我拼了命也要阻止他们的!”

攥着两只小拳头,满脸认真,好像她所说的“拼命”是扑在我身上,用身体挡住打过来的棍棒似的。

我却可以预见到,不管是哪个不长眼的仇家撞在枪口上,都会被黑化的小芹给拆筋断骨,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不过我没答应让小芹送我回家,且不说我还剩下一条胳膊两条腿,就算我坐轮椅了,也用不着女人来保护。

以后传出去,道儿上的人就该说我叶麟一个大男人,居然雇了一个女保镖,让女人替我干架。

虽然我不是混混,但是却稍微有点在意我在混混圈子里的名声,倒蛮让我自己意外的。

果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吗?我可得小心点,要是长此以往养成了惯性思维,以后就得混进局子里被人爆菊花了。

就算我奋起反抗,或者反爆了别人,也没什么值得骄傲的。

世界上只不过又多了一个基佬,会让彭透斯感叹“天下风云出我辈”,迟早基佬神教一统江湖什么的。

出乎我意料之外,不光是当天,而后整整一个星期,都没有任何仇家来找我的麻烦。

后来我才知道,是鸭舌帽君在小混混当中四处宣扬我是基佬,浑身都是艾滋病毒,已经病入膏肓病入骨髓,谁要是跟我打,就得擦着伤碰着亡。

就连我莫名骨折这件事,都被说成是我因为得了艾滋所以免疫力降低,不小心自己碰断的。

所以,虽然我的仇人多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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