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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同是天涯沦落人(2/6)

和小偷啊间谍啊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越是阿卡林就越是有利。然而现在这个样子……芳香觉得,如果自己去做盗贼的话,别说被抓个当场了,恐怕连手都没伸出去身份也未暴露的情况下,就已经被众人的视线给吞没了根本就没有出手的机会啊。

“上战场的话,我所在的队伍肯定是被炮火重点照顾的对象吧?嘁,伊斯特也真是恶趣味。别的障碍不加,偏要给我加上这样一个‘特别的’效果。故意要让我绕点弯吗?”芳香回头想了想伊斯特这个人的性格,片刻之后,也是大概明白了她的想法……

把现世搅得乱一点!

否则,如果只是为了让芳香完成单一目的的任务的话,伊斯特大可以选择给芳香准备更实在的身体芳香本人在现世的寿命已经完结了,即使没法再以她过去“人类”的身份回去,以极善欺诈的魅魔的能力,也大可制作一个不那么招摇的身体。起码,不需要如此强烈的存在感吧?

而且,这具身体所能达到的力量极限,也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夸张了……

一名强者,不管是习武艺也好,钻研魔法也罢,纵然能够达到屠龙的传说高度,但是,他的攻击再犀利在强大,在体能、力量、能量储备等等方面,都是不可能比被他斩杀的龙更多的。这就是种族天生的限制。

因为天生在属性方面就要比别人起点低,所以就需要依靠在其他方面做出弥补基于使用最少的能量达成最大的效果的基础,人类……或者说,大部分的智慧种族,都在武技和魔法上花了很大的工夫。而在其中,力量更强大的兽人和矮人,他们的武技就相对要粗糙一点;体力孱弱的精灵,她们的魔法技艺却是冠绝天下;两方面都不怎么给力的人类,属于典型的全面发展的素质型选手……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如果要比洗地能力的话,那自然是谁蓝条谁就轰的爽。然而,在战斗之中,关键的不是蓝条而是红条啊蓝条再再能丢技能,红条清零了那就一切都成空了。所以一名强者可以击杀一条巨龙,但是却无法像巨龙一样,轻松地就在一天之内毁灭数座城池。即使是魔法师的禁咒,那也不是想放就放,放完也没事的大路货啊。

而现在,伊斯特给芳香准备的这个身体,就能量层面……即使比不上元素领主的程度,那也比普通的巨龙要厉害不少了。而芳香本人是那种手脚糙到不行的莽夫吗?很显然,芳香要是说是,那些死在她手里的苦逼绝对会一个个从坟墓里爬出来予以驳斥的。

而最重要的却并不是她身体中的能量上限,让芳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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