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狂战士信条是不对的!(1/8)
“竟然真的是加林根……”
被琳从死亡线上救回来的炼金材料店的店主,此刻依然是心有余悸。幸好这一次碰到了两个识货的小女孩,没有让人把这块剧毒之物当成普通的炼金材料带回去……否则,后果当真是不堪设想。
“两位大小姐!你们可千万要相信我呀,我真的不知道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
很多剧毒的毒药的原料,都属于危险品,基本不会出现在正常的市场上,像是这位店长开的炼金材料店,根本就没有资格销售那些危险物资——至于加林根这种没有出现在法律条文上的稀世毒物算不算违禁的危险品……这不是显而易见的{猪}猪岛{小}说 3.zhuzhudao事情吗?
一旦被人检举出去,这位可怜的店主说不定要把牢底坐穿了呢。
“我只是个路过的小女仆啦,才不是什么大小姐。”
这种话不知道有多少人会相信,反正希维是肯定不信的。
“不过我的主人就是一名名副其实的大小姐了——只要她点一点头,即使你真的是在私藏加林根,‘事实’也会变成你是无辜的呦?还不赶快……哎呦!”
“别说的好像我经常做这种事情一样!”尽管希维也知道琳所说的没错,以她现在的身份,完全可以打通不少关系保住这名店主,但是为什么话从琳的嘴里说出来,就总有种莫名的不爽感呢?
“你真的不知道这东西是怎么出现在你的店里的吗?”
“真的!千真万确!”
“即使它价值连城?”
“我是个生意人,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要是我真的揣着这个东西,待价而沽。用不了三天,它就会和我的脑袋一起消失在这家店里的!想要这个东西的人。绝对不会希望有人知道是自己买下的!”
这还真是个大实话。
这得对人性有多么乐观的人,才会认为。有人买下加林根只是为了收藏的?其结果,就像是店主所担忧的那样,对加林根抱有需求的人,根本就不会通过这次的交易手段来从他这里购买,直接强取豪夺,杀人越货岂不干脆的多吗?
“小琳,你怎么看?”
“我觉得他说的是真话……但是保险起见,还是把他先带走再说吧。”
“我说的都是真的啊!我是无辜的呀!”一听到自己可能要被带走去“喝茶“,店主整个人都慌了。“啊……是要保释费吗?我懂,我懂!要多少随便开口……”
“你懂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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