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第一十九章(2/3)
大流行的两年前,我非常想要一个米色的拎包,就在巴黎本店买下了一只。那是回国后不久的事情。客人来了,我就把猫关在屋里,结果被它尿上了猫尿。而且这家伙偏偏瞄准了最新、最贵的包。通过日本的百货店请人在巴黎刷洗了一番,但是尿痕仍未消去。现在还是尿迹斑斑。有猫尿痕迹拎包的女人,偌大的日本也许只有我一个。&l;/br&g;
埃尔梅斯品牌还有一种大家都知道的、比拎包更重、更难携带的提包hauurris1。十五年前,为了作时尚杂志的彩页照片,我去了巴黎。当时没有贷款负担的我,竟然在埃尔梅斯总店买了三个皮包。一个是白色手袋,夏天穿和服时有时使用。一个是深红色的略大的包,现在早已经走了形,该扔了。还有一个是特大号的鲜红的提包hau&l;/br&g;
urris。我常能在杂志图片上看到演员们在飞机里携带这种提包,我很吃惊她们为什么会那么有力气。即使像我这样顽强的人,也实在拿不动装了东西的大提包hauurris。 更新第六卷
必须嘴里喊声“嘿!”才能提起,厚厚皮革的大提包hauurris,加上里边装的东西,我的手都快扯坏了。我甚至很想在底部安上一个轮子。这个提包我实在享受不了,就拿到《安安》1杂志的义卖栏以超低价售出。当时周围人都吃惊地对我说:&l;/br&g;
“你可真是有气量。”&l;/br&g;
买主多了就用抽签的形式,于是好多朋友就打来电话让我提提价。&l;/br&g;
如今,桩桩往事藏在心中,我的手袋、拎包静静地躺在那里。邋遢的我也不把它们放在柜子或是袋子里,就那么东一个西一个地任意摆放着。现在,和我喜欢的衣服相配的话,这些包显得有些重。倒是轻巧的小手袋更合适我。出门时我会带上闪光的费拉加莫。&l;/br&g;
但是买埃尔梅斯牌拎包那天的事情,以及买包的地点我却仍记得很清楚。在西班牙的那家商店,因日元坚挺而花23万日元买下的手袋,在洛杉矶发现的新款拎包……与其他拎包的邂逅我会马上忘掉,但埃尔梅斯却不同。连购买时的那种紧张感也一直留在我的记忆中&l;/b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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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05-3-15&l;/b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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