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⑤① ◆ ◇(2/2)
得去十分钟路程的炸鸡店。
老板娘将我点的东西用手提袋装好,然后拿过来放到了我面前,友善的开口:“你一定是s公司哪个组合的经纪人吧?这么晚还得给训练的明星买宵夜,一个女孩子家真辛苦啊。”我尴尬的冲老板娘笑了笑,没有话,伸手去拿钱包。我要是经纪人还好了呢,经纪人这个时间都已经在深度睡眠了,但我一个跟妆的竟然还得苦逼的做没有工资还倒搭钱的保姆随叫随到。
皱眉仔细的翻了翻裤兜,我这才发现刚刚出来一着急忘了拿扔到桌子上的钱包了。虽然老板娘人好,等我下次来再给钱,但我还是因为过意不去打通了张艺兴的电话:“艺兴啊,我忘带钱包了,现在在公司对面的面馆呢,你们谁来一趟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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