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竟然是它(3/4)
”女性的自我欺骗中,那么,在性具本身上他为什么不能具有同样的移情心态?如果让罪犯来选择的话,还有什么东西比粗壮而坚硬有力,又天生和女性隐私相关联的角先生更适合呢?>
第三起案件与前两次的不同之处,至此迎刃而解:刘戡之在不能人道的前提下,因扭曲的移情心态把犀角当作了自己男性象征的替代品,在前两次作案时,他用犀角蹂躏了受害者,并涂抹肉胶冻模拟液,以满足其变态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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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马车出事,通天花纹犀角被摔坏,刘戡之的心理受到极大的刺激,潜意识中男体的替代品遭到破坏,毫无疑问,这次打击对他来说几乎和首次发现自己不能人道同样痛苦。>
早已不能人道,寻得的替代品、并且帮助他从心理上成功“占有”两名(或许不只,不排除还有自家丫环之类,只是没有被他杀害)女性的犀角又被破坏,刘戡之一定万分沮丧,潜意识中已对恢复男性能力产生了绝望。>
所以他第三次作案时的心态,就从占有变成了破坏,秦林看到的尸身下处的累累伤痕便是此种暴虐心态的遗迹。>
同时他失去了作案工具,改用了随手折断的树棍,也是潜意识中不再认为自己能够成功“占有”女性,只好以破坏来发泄心头的愤懑。>
那么这时候再使用肉胶冻就完全没有了意义——连象征男**具的犀角都已经损坏,再留下代表液的肉冻岂不滑稽可笑?越是偏执狂型的连环杀人犯,越讲究这种常人难以理解的“逻辑”,刘戡之自然不例外。>
秦林将这些推断讲了出来,虽然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但之前刘戡之就是燕子矶诗会参与人员,各方面条件符合事先划定的嫌疑圈子,现在又在犀角-角先生-犀角损坏-第三起案件作案手段发生改变这些要素之间形成了逻辑链条,可以说已把嫌疑牢牢的锁定了刘戡之!>
“不对呀,”陆远志搓着肉乎乎的下巴,眨巴眨巴眼睛:“第二起案件受害的殷小姐,不是说还曾在诗会指责刘戡之的诗词空洞无物吗?”>
徐辛夷第一个跳了起来:“胖子笨蛋啊!难道要女孩子直说喜欢谁吗?当时我们没想过来,现在想想,明明就是殷小姐想吸引刘戡之的注意嘛!”>
秦林点点头:“是的,有时候女孩子越是说讨厌谁,其实越是喜欢谁。身份比较边缘化的殷小姐,性格又内向敏感,定是以此来吸引刘戡之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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