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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章 天命属谁?(4/4)

儒学义理,定能将这油嘴滑舌的家伙驳倒。

琉球人都有点好笑,这掌勺的厨子读了半年夜校,平日里最爱抱着汉王的《四书新解》和《五经新编》瞎琢磨,没事就拿书上的话和人辩难,有点走火入魔的意思。谁和他废话,不是自找不痛快吗?

“这位先生说对了,汉王和咱们还就没有尊卑之别。譬如小人之妻便在王府中做女仆,汉王出钱与她,她便每日到王府工作四个时辰,若汉王不付钱,她决不会去做活;若小人之妻做事邋遢,则汉王将她辞退不用便是。如此而已。

至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琉球并无此说。刑法第一条就规定,汉国公民未经法部审判不得定罪,汉王并不能枉杀我等。非但不能枉杀,就是财物亦不得侵夺——小屋虽破,未经主人同意,风雨能进而王不能进。



“哦,此说从何而来?”陆秀夫饶有兴趣的问道。

“《四书新解》说的。公民产业不被侵夺,才有对国家的忠诚。是孟子在那个、那个”厨子挠着头,这个问题不仅拗口,还有点超出他的学识范围了,终于想起来,如释重负的说:“梁惠王上那一篇说的。”

有恒产者有恒心,被做了这样的理解,陆秀夫笑着摇摇头,忽然心里毕剥一跳,脸色变得非常严肃。

他看了看琉球人,自信、奋发、一个个把腰杆挺得直直的,毫无疑问,他们是自己命运的主人。这样的人,既不会做大宋的顺民,也绝不会做蒙元的四等奴隶。

天命,确实在汉呐……(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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