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6章 不平等条约(4/4)
他颤抖着,举起了手中似有千钧重的笔。
“一,倭国割让对马岛、隐岐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给大汉;
二,大汉不再对足利方面出售武器,倭国赔偿大汉商业损失费二万万两;
三,倭国开放大阪、京都、长崎、鹿儿岛、石见为商埠;
四,允许汉人在倭国通商口岸设立领事馆和工厂及输入各种机器;
五,汉国在倭国享有治外法权,汉国人员享有刑事豁免权;
六,倭国不得逮捕替汉国服务之任何人员。”
因为条约在此签订,名不见经传的小渔村成为了倭国历史的一个重要见证。许多年后,这里修起了城市,出现了红灯区和艺伎馆,以招待跨海旅行的客人,倭人还在这里竖立了一座纪念碑,以纪念汉倭友谊的光荣传统。
石碑竖立的渔村,就叫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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