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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寿庚生平 转载(5/5)

元朝在福建的统治。

至元十五年(1278年)三月,蒲寿庚任福建行省参知政事。八月,蒲寿庚任福建行省中书左丞,“镇抚濒海诸郡”。

至元十六年(南宋·祥兴二年,1279年)二月,蒲寿庚的舟师奉旨配合元军主力进击广东,“会追二王”,张世杰遗于崖山,幼主祥兴帝赴海死,宋亡。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八月,蒲寿庚任江淮等处行省中书左丞兼泉州分省平章政事。

蒲寿庚对那些虽然怀旧但没有参与抗元斗争的宋朝故臣颇注意笼络。如推举原吉安知州庄弥邵、原刑部郎中庄弥大分别为肇庆路治中和广州路治中;对那些因故幸免的宋室宗子后来也不再追究,甚至还授录为官。这种策略对稳定局势、巩固统治起了积极作用。

蒲寿庚於宋元转变之际,显赫一时,其子孙在元朝,亦颇得志。按蒲寿庚三子:师文(参见《泉州人名录·蒲师文》)、师斯、均文。师文于至元十八年(1281年),尝兼任提举福建道市舶,且以功袭职,官为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师斯子崇谟,官至行省平章政事。

后代

抛开道德不论,表面上看蒲寿庚降元维护了自己家族和泉州穆斯林的利益,短期内也似乎如此,但随后蒲氏家族和泉州穆斯林却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数十年后,蒲氏后人与元庭争利,元庭派兵攻入泉州,使泉州的回族与伊斯兰教遭到了严重破坏,“凡西域人尽歼之,胡发高鼻有误杀者。闭门行诛三日”;事后即“发蒲贼(蒲寿庚)诸冢,得诸宝货无计。寿庚长子师文性残忍,杀宋宗子皆决其手。圹中宝物尤多,圹志玛瑙石为之”;“凡蒲尸皆裸体,面西方”;“悉令具五刑而诛之,弃其胾于猪槽中,报在宋行弑逆也”。(后《丽史》)蒲氏家族信伊斯兰教,故“裸体,面西方”,穆斯林忌猪,砍其身于猪槽中是最大的侮辱。仇恨至挖墓刑尸,那必非常残暴地屠杀蒲氏族人,得及时外躲或刚好在外者,才能幸免于难。穆斯林资财、住宅、礼拜寺等大半毁于烧杀和劫掠之中。这就是泉州城、泉州港衰落的开始,也是泉州穆斯林衰落的开始。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对卖国求荣助纣为虐的蒲氏深恶痛绝,下令将蒲氏族人充军流放,为娼为奴,不得登仕籍。蒲氏从富族成为贱族达数百年,真是天网恢恢,恶有恶报。而当时许多回人也都耻于和蒲寿庚牵连上关系,把他称为“无耻的叛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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