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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时何时?战乱之时! 一九八 房契(4/4)

岔子,也不是诚心要为难你。只是这些人上下其手惯了。你明白?”

“末将明白。”董策心领神会。

这事儿他前世的时候就没少干,说白了,不过就是花钱打通关节,上下打点而已。

不把那些人喂饱,这东西是下不来的。

刘若宰赞赏的看了他一眼,指点道:“大同镇和阳和城,都要打点到,重点在阳和城那几位老大人。”

说完这个,便挥手让董策退下。他虽然这么说,却也没指望董策这个武将能经营处什么局面来。

后世的房屋交易很是便捷保险,只要是房屋供需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买卖合同,再到国家房屋交易登记机关申报登记,经批准并交纳一定的契税费用后,合同一式数份,各处都留底保管,拿到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后,一切手续就完成了。在明朝,是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只有房契和地契,且大多数情况下政府也是没有见证和管理职能的。房契就是买房时签的合同,地契就是买地时签的合同。在这个年代若是家里没人的情况下出远门儿,这两样东西是非带走不可的,不然家里的房子和地皮很可能飞到别人的手里。房子和土地是死的,没翅膀,当然不会飞,但房子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却是活的,随时可能转移。房契和地契转移到谁的手里,房子和土地的产权也就跟着转移到谁的手里。换句话说,契约是不动产归属权最主要的证明,甚至是唯一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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