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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章 庞贝家的声望(第三更)(2/3)

么难保明天不会对居民下手。

信用这种东西,仿佛就像是鸟儿做巢一样,一点点的拼凑出来的。但是倒塌的话,只需要一阵大风。

显然刽子手帕克侯爵的信用是负数的。

所以斯巴达城内人心惶惶,甚至于一部分中产阶级都已经开始陆续迁出斯巴达城,前往其他贵族领地内居住了。

但是帕克侯爵这条船虽然破洞了,但到底没沉没,所以整个斯巴达城还是人来人往,相当繁荣。

在斯巴达城东平民区内,有一处酒馆,叫做“骑士与枪酒馆”。

很俗套的名字。

酒馆的老板人挺好的,在街区内也颇有势力,所以这座酒馆的声音向来很不错,是附近平民们主要消费的酒馆。

这个世界的酒馆非常有特色,往往都附加经营皮条生意。

此刻是前半夜,八点钟左右,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

骑士与枪酒馆内,人声鼎沸,各色样的男人都在痛快喝酒,也有一些美丽的女性正在买醉。

还有穿着暴.露衣服,身材非常火爆的酒侍端着酒盘走过,这些酒侍不时扭动一下屁股,显得十分骚气。

这就是酒馆内的皮条生意,如果看上眼了,就算在酒馆内的厕所内来一发也不是问题,只要付得起钱。

酒味,汗味,女人。

这就是典型的平民酒馆。

酒馆的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身形高壮,打扮挺斯文的,还配着一副金边眼镜,看起来仿佛是一位优雅的绅士。

他不仅是老板,还是酒吧内的酒保之一。

此刻老板正在擦着酒杯,与一位熟客聊天。这时候,酒馆的门又被打开了,老板没在意,这个时候往来酒馆的非常多。

“来一杯深蓝葡萄酒。”一位四十来岁的男子来到了吧台前坐了下来,在吧台上放了一枚金币,对老板说道。

这位男子长的非常英俊,如果打扮一下,绝对是某些贵妇人们的床上尤物。

而男子以前确实是某位贵妇人养的金丝雀。

男子叫约翰,是一位吟游诗人。

吟游诗人这种职业最近的名声不太好听,因为那些贵妇人们往往包养年轻英俊的吟游诗人,甚至发生过与吟游诗人生孩子的丑闻。

但是这种职业存在,自然是有道理的。

因为有供需关系嘛。

吟游诗人年轻的时候往往都是极潇洒的,住在某一栋豪华别墅内,有女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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