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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各自举证(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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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善若的美眸扫视了众人一眼,扬了下手中的证据目录,带着强烈的自信,清了清嗓音,开始发言:“我方共提交四组证据,1、结婚证,证明原告与第三人于1996年11月2日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

“2、股票交易清单,证明第三人于x年3月12日抛售300216股票,获得价款4718327元,此款为夫妻共同财产。”

“3、银行汇款凭证,证明第三人将夫妻共同财产,抛售股票价款私自转账471万元给被告,其中x年3月12日汇款200万元,x年3月14日汇款220万元,x年3月16日汇款51万元。”

“4、**聊天记录,证明被告与第三人存在婚外情,被告对第三人已婚的事实知情,被告逼迫第三人与原告离婚,为免于分割财产,第三人和被告合谋转移财产,第三人私自将其与原告共有的夫妻共同财产471万元转移至被告账户,用于买房买车,以便二人组建新的家庭。”

林善若条分缕析地说明每一份证据的证明内容,清楚明白。证据形成链条,充分证明第三人与被告的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陈慧英和童老爷子听得点头,李超也是微笑着看师姐干练熟稔的帅气表现。

法官说道:“被告、第三人依次进行质证。”

执勤法警将林善若提交的证据拿给李昏君查看,李昏君坐正了身子,一组组翻看证据后,镇定自若地发表质证意见:“对原告提供的第1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现在被告喻可儿才看见结婚照原件,x年10月9日第三人给喻可儿看过离婚协议书,被告和第三人恋爱时并不知晓第三人已婚。”

“对第2组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关联性有异议。并不能证明该股票出让款就是原告与第三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对第3组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该款项已用于购房和购车,被告本人为了支付购房按揭款还自己出了557896元。”

“对第4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该聊天记录恰恰证实第三人说自己是单身,第三人对被告隐瞒已婚的事实进行接触,从第三人聊天语言中证实双方感情逐渐加深。第三人主动表示与原告离婚迎娶被告,涉案款项是第三人自愿赠与被告,为以后共同生活做准备。”

李昏君三言两语对这些证据予以否认,不予认可。听得陈慧英愤愤不平,生气地道:“可恶。睁眼说瞎话。”

老爷子眼看着儿媳的证据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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