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严禁有罪类推(2/3)
三个错误就是无视被告人是圈内知名的a,其有收藏n衣物的特殊癖好,这癖好在a圈中广为人知。所以与他发生性行为的男性都应该了解、默认其收走n衣并加以收藏。”
“由诉讼代理人的三个错误,我们可以明确地指出诉讼代理人类比推理错误,本案中被告人与男性发生性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而拿走n衣物属于与男性发生性行为的整体过程之中,不能单项割裂出来看一个具体的动作。且被告人收走n衣物,也是一贯的习惯,与之交往的男性都是默认,被告人本人没有也没必要去非法占有n衣。”
“因此,我方要求宣判被告人无罪,当庭释放!”
薛东一番歪理越说越来劲,一张胖脸由于异样的兴奋,露出大块潮红之色。李仁勇见薛东说得头头是道,不由得微微diandian头,脸上重现散发出得意地冷笑,挑衅似地看着李超和众多受害人。
受害人们听得忿忿不平,竟然有如此无耻的人,明明法律规定了有罪,还在胡搅蛮缠,不知丝毫悔改,真是可恶!
李超当即毫不客气地驳斥道:“对方辩护人缺乏基本法律常识。对方辩护人说,我方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是有罪类比推定。我方特别提醒下对方辩护人,我们不是在有罪类比推定,而是认为本案应该直接适用这条规定。”
“本案案情完全符合该条规定。被告人犯罪过程中,第一个法律关系是被告人暴力性侵包括王旭东在内的37名男性受害人,这个法律关系是事实,虽然法律没有规定是犯罪,但绝对是违法行为。在实施这一违法行为之后,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被告人再劫取受害人的衣物,应以此前所实施的违法行为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因此,本案完全适用第八条的规定,而不是将本案情况与第八条规定类比推理!”
“此外,特别提醒对方辩护人,其在辩论的过程中,也明确地将本案分成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被告人性侵了男性受害人,一个是被告人拿走了他人的n衣物。也就是说辩护人自己也知道并承认本案存在两个法律关系。”
“对于入户抢劫,请对方辩护人注意27名受害人的陈述中,其中有9名受害人控诉被告人在受害人家里或出租房内对其进行性侵抢劫,按照《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完全符合入户抢**形。因此,被告人属入户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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