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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巧遇(1/5)

而且这个小男孩的眼中露出极其厌恶的神色,凶神恶煞的就只想将她给吞掉裹腹。※%頂※%※%小※%说,br />

她从来不曾做过丧尽天良的事,万万想不到自己为何如此讨这小男孩厌恶。

小男孩当然是沈苛。

沈苛很会把握时机,他也相信自己所采取的方式很正确,如果在敌人不设防的情况下,这一击至少可以重创对方。

瞧见对方身躯微微一颤的时候,他愈发暗觉自己的办法果然不错,但下一刻见到本人的时候,他也是不由的怔了一怔,显然不敢相信那恶贯满盈的恶魔竟是一个美丽的大姑娘。

娇艳的花可以毒死人,丑陋的草却可以救活人,哼,世界还真是奇怪。

没想到如此一副好皮囊中,里面却全是毒。

沈苛早已认定对方就是吃人帮的头领,此时根本不会再去多想,口中不由的愤怒喊道:“妖女,去死。”

妖女没死。

妖女身形戛然而止,沈苛从其身前一扑而空。

然后她伸手一抓,就已牢牢的拽住了沈苛的脖子,再度化作一道淡青残影掠去。

沈苛进攻的突兀,结束的更突兀。

耳畔生风,刮人的寒风从前方击来,打得脸颊生疼,他被妖女提在手中,在山间飞快的掠过。

一道暖暖的气息从他的脖子中渗进皮肤,再传遍身体中奇经八脉,简直连半力气都提不上来。

沈苛没料到妖女如此厉害,不仅长着一双贼眼,而且还会耍妖术,弄得人身软绵绵的。

如果说沈苛身上最硬的地方在哪里,那一定就是那张嘴,这张嘴从来都没有软过,纵然此刻只要对方一松手,他就会跌入百丈高空给摔死,但他还是要说话。

“妖女,有本事松开小爷再大战三百回合,小爷之前看你长得颇为不错,一时心软才失了手,千万不要自以为是。”

“实话告诉你,小爷在五岁的时候,被三只小山一样大的螳螂追杀了三天三夜,那几只畜生本事高强,小爷自知不是敌手,但你知道第四天的时候我在干嘛,哼,我在考螳螂肉吃。”

“别以为你刚才占了上风,就沾沾自喜,小爷的本事高着了,劝你乘早放聪明,到时候惹得小爷不爽,你就有杀身之祸啦。”

就是几句话的时间,吃人帮的老巢已落在后方,沈苛暗忖,这妖女的本事果然高强,自己既然落入这般毒辣的人物手中,那下场实在不容乐观,口中更是不停的骂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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