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 热烈的中场(4/5)
当然,他也知道,这首歌确定会唤醒好多人的记忆,也想借这个机会,来向他们致敬。
这两位老男人的这个组合,实在在冯一平出身前,70年代,他们乐队达到巅峰的时候,就由于两人对音乐的懂得不同而解散各自单飞。
但是恰好,今年让碧昂斯大放异彩的格莱美颁奖仪式上,他们又一次联手登场,并开端了在美国和欧洲的巡演,不然,冯一平请他们俩一起来,还真有些难度。
随着西蒙的吉他声,hellodarkness,myoldfriend,一个纯净高亢,柔柔高洁,一个尖锐精巧,松弛自然,没有主声部和副声部,两个人似乎各唱各的,但交错缠绕在一起,你的第一反响只有两个字,“好听!”
所谓珠联璧合,天衣无缝,说的应当就是这个。
场下第一次有人激动的站了起来,而且站起来的人越来越多,欢呼声、口哨声此起彼伏。
他们的演唱是如此的完善,因此冯一平并没有在一开端就参加他们,直到第三段,那两位朝他示意时,他才有些紧张的参加进往,“inrestlessdreams,ialkedalone,”
之前几个小时的合练并没有白费,在高音和低音之间,融进一个纯净的中音,并没有损坏这个完善组合的效果,反而必定程度上补全了那一缺憾。
但冯一平唱得很警惕,所谓过犹不及,那确实是存在的,他不能盖过高音的加芬克尔,也不能全压住低音的保罗,只能在他们俩的声调之间协调。
但他做得不错。
其它的歌他还没把握,比如许巍的那首歌,他就最多最多,只能唱到几成的形似而已,但这毕竟是他最爱好的一首歌,在过往的那么多年里,在万籁俱寂,却忧心得睡不着的夜里,在心绪低沉的傍晚,在空有满腔的心事,却找不到合适的倾听对象的时候,他随着哼唱过无数遍。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歌也一样,他也完整能领会这首歌的意境,他也完整能懂得那种置身在茫茫人海中,但你偏偏感到无比孤寂的感到,因此,他的演唱,也并没有那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委曲,而是非常自然。
人说言为心声,这样用尽你的全副心力唱出来的歌,更是如此,这并不是夸张,再不会唱歌的人,唱起一首恰好符合他心情的歌,也会让人对他刮目相看,感到好有味道,从而也必定能沾染到很多人。
台下站起来的人更多,不少结伴来看演出的情侣,此时已经依偎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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