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姐儿爱俏(2/3)
镶玉从杨廷鉴的衣着和举止神态,就立即判断出杨廷鉴并不是出生寒门的士子。
“每天一钱银子,如果公子觉得太贵,还可以商量。”
此时大明一两银子价值在六百多元,一钱银子也就六十多快,古代的房子可不是现在的天价房子,房租当然也就便宜很多。
“老板娘,这是二十两银子,你且收下,每天好酒好菜尽管上就是了,不够再知会一声。”
杨廷鉴伸手就打开书箱下面的格子,随手拿出两个十两的银元宝递给金镶玉。书箱的格子里面不是黄金就是银子,金镶玉随眼一扫,就大概估计出这书箱内的金银大约价值一千多两银子,一个参考的举子,出门就能带这么多现银,那么他的家里一定是非富则贵,这让金镶玉是更加对杨廷鉴欲罢不能忘了。
“公……子……跟奴家来……”金镶玉翘着兰花指,扭着性*感的翘臀,拉着杨廷鉴就往客栈里面走。
金镶玉前脚一走,那些在客栈里面的江湖人士可就说开了,有的人甚至还模仿金镶玉那发嗲的声音,翘着三不像的兰花指,扭着男人特有的大屁股,有模有样地说起来:
“公……子……随奴家来吧!……哈哈……”
“这书生细皮嫩肉地进去,怕是要皮包骨头出来……嘿嘿……”
店小二刁不遇,本是一个鞑坦人,在儿时被金镶玉父亲收留,金镶玉对他也是极为照顾的,所以刁不遇对金镶玉那是极为敬重和忠心。
客栈大厅内的哄堂大笑,当然让刁不遇十分的不爽,自己主人喜欢什么人,管你们这些卑贱的江湖人士做什么。刁不遇二话不说,走到笑得最为放肆的一桌,抓起桌上的一只猪蹄,再随手往空中轻轻一抛,只见刁不遇闪电般拔出了腰带上的剔骨刀,对着空中自由下落的猪蹄连续不断地削去:
“嘻唰唰……嘻唰唰……”
空中肉丝纷飞,一片刀光剑影,刹那之间一根完整的猪脚骨头“铛”的一声掉落在盘子里,这根掉落下的猪蹄,此时已经是白森森的一根猪脚骨头,上面连一点点的肉都没有了。
就这么一抛一落之间,也就短短两三秒的时间,刁不遇手中的剔骨刀就把猪蹄完整地剔去了所有的肉,恐怖之极的“剔骨刀法”,这下整个客栈的江湖人士全部哑火了,全部都继续低头吃饭,江湖有江湖的规则,没有那本事,就别充什么大爷,装*逼要有装*逼的本钱,否则后果你懂的。
后院,散发着阵阵清香,庭院里装修得富丽堂皇,园林的西部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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