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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怪物(2/2)

祸事将至,只有几个不知趣的纨绔子弟还在戏耍娱乐,他们不理国事,以为这里还保有十八年前的太平。

“老三,你猜这怪物背着巨石,能走几步?”青袍年轻男子坐于台上,一番睥睨后将手中的果子随手一丢,身后的下人立马踏着小碎步前去拾起,怕惊扰了其他世家子弟。

“我看嘛,至少百十步!”老三挥了挥衣袖,自信说道。

“呵,”青袍小子不屑地笑了笑,他没想到老三如此高估了眼前这怪物,“我看,不超过二十步!要不来赌一场,如何?”

说完,青袍将那腰间的铜钱晃了晃,发出清脆的声响。

“赌就赌,我还就没怕过你!要我说,如果他走出了二十步,你那一百贯铜钱都得归我。”老三对于自己的眼光从来没有过怀疑,当然,他心中还有一份争强好斗的心。

“一言为定!你输了亦然,到时候可别耍赖!”青袍指着老三的鼻子说道。

老三一把推开他的手:“只怕最后输了耍赖的是你!”

两人互相嘴斗一番,然后各自哼了一声,便将注意力挪到怪物身上,仔细数着他的步伐。

台下那一只怪兽,倒也不算有什么稀奇模样。面相和身子与常人无异,只是略显粗壮些。他头上长了鹿角,双臂又有一些麟纹,便被人当做妖怪拿来兽场做表演。几个月前,他的主人病死,怪物一直留在兽场内受人观赏。

按照兽场的规矩,只要是有钱的世家子弟,便可来这里观赏,多出一些银两,可随意叫怪物做一些杂技表演,甚至领回家干几日苦活也没有问题。

本来这只怪物奇特的模样和怪力,引得不少世家公子花钱前来观看,为兽场增了不少生气。兽场老板本想着靠着这“镇场之宝”博得一个响亮的名声,揽尽樊城博人眼球的生意。

可是最近,兽场又收了一只奇宝,金丝灵鹊。灵鹊身上羽翼如金丝编织而成,甚是美丽。晚上浑身通体发亮,有如夜明珠一般,不少世家公子对这一尤物甚是关注,便渐渐不再关注那尽是蛮力的怪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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