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三章 伟大握手(2/6)

泥怕淋雨、占地方、还脏,捣腾这玩意反而是哈德门最不愿沾手的东西。

可想而知这里面利润有多大?

所以说哈德门现在的理想就是尽量招兵买马,不惜花费,先拿下越来越多的工地。

趁着没人发现这块肥肉,把这一行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里。

别看他不懂什么叫商业垄断,什么叫托拉斯。

但他懂得江湖中人的抢地盘和下棋要争先手。

他起码知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在外面混,手慢了狗屎都吃不上热的。

只要比别人更快竖起自己的大旗,那在这个从工地倒腾剩余建材的领域,就是他说了算。

他真正风光好日子还在后面呢。

为这个,他深深的感到年京比自己的亲爹亲妈还亲。

因为对于缺乏本钱的他来说,这种生意模式里,必不可少的就是肯结现款的可靠买主。

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再看看现在外面的经济的环境是什么样啊?

大部分单位都喜欢欠钱,无论是千八百的块的账还是几十万的账,都一样。

三个月账期能结清算是好的,多数都得托你个一年半载的,要不就是结款得打折扣。

所以说他和年京一个渴望现钱,一个渴望现货,这么相得益彰,这么完美的需求互补,只能说是难得的缘分。

另外,认识年京还让哈德门见识领略到了他不曾领略过的生活,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有了更高的追求。

应该说,哈德门和年京虽然都是生在胡同、长在胡同的普通人家的孩子。

但因为各自基因优势和发展方向的不同,长大后却变成了截然相反的两种人。

哈德门是天生粗糙,擅长耍胳膊根的那种人。

小时候,他称霸胡同和学校,从来都是用蛮横和暴力化解。

如果一顿暴打改变不能让其他孩子对自己服气,那就打两顿,就这么简单。

长大了更是如此,如果有什么喜欢的东西,别人有而他没有。

那从别人手里直接拿过来就好。

爷看上的就是爷的!

不服跟爷刀子说话!

虽然对比其他同类,他算是有脑子的,下手黑但有分寸,从没有惹出让人致残的麻烦或是命案。

长大后也懂得了不能单打独斗,学会了笼络人心,当江湖大哥的手段。

可他领悟知识的途径,均与书本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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