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贼败】(2/4)
就造反,杀回老家,抢到自己的心上人——本镇胡员外的孙媳妇。>
踏破天泪流满面,坐在少妇的尸体旁,压抑着声音撕心裂肺哭泣。>
“咚咚咚咚咚!”>
“杀啊!”>
击鼓和喊杀声突然传来,踏破天惊慌站起,边穿衣服边大喊:“可是官军杀来了?”>
……>
王用士将衣摆扎在腰间,挽起袖子提剑冲锋:“儿郎们,保卫桑梓,就在此时,随我杀啊!”>
这些勇士在出发前,每人领到三两银子安家费,战后还能获得二两银子赏钱。并且王用士承诺,免除他们今后三年的徭役,役钱直接在一条鞭税里面抹除。>
五两银子,三年免役,足够让人豁出命来。>
勇士个个精壮,有夜盲症的不要。>
可惜都不会打仗。>
冲锋时行伍全乱了,伍长找不到自己的手下,什长也搞不清伍长在哪里。而且不知保存体力,隔得老远就全速奔跑,等冲到小镇已累得气喘吁吁。>
乌合之众。>
还是那句话,农民军更烂!>
散居在镇上的乱民,被鼓声和呐喊声惊醒,慌慌张张穿衣出门查看。只见镇外火把无数,吓得立即调头就逃,还不忘把抢来的粮食带上。>
不带武器,只带钱粮,完全忘记自己是造反的农民军。>
许多乱民还有夜盲症,慌不择路跌入运河,夜里淹死无数。>
“杀呀!”>
五百多勇士本来怕死,见到这种情况,突然就不怕了,一个个化身为绝世猛将,往往一人就敢追杀数十人。>
乡勇追得失去建制,乱民逃得失去建制,夜袭变成稀里糊涂的乱仗。>
张奋、宋春明这两个乡镇派出所长,不复白天的狼狈相,此时好似吕布附体,挥舞着腰刀一路追砍。所过之处,无一合之敌,各自踏上人生的高光时刻。>
费映环追击一阵,便觉意兴索然,停下来还剑入鞘,掏出折扇赏月乘凉。>
魏剑雄都懒得使用熟铁棍,只是举着火把追赶。他骑马追上一个乱民,擒来质问:“踏破天在哪儿?说了饶你不死!”>
乱民惊恐回答:“东边,胡员外的宅子里。”>
“不在镇上?”魏剑雄追问。>
“不在,不在。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