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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最惬意的通缉犯(2/3)

。”

苗清华是对付这些东西的老手了,但因为武鸿志的大发雷霆,她被整整地审问了4个小时。

“通缉犯在赤港广场逛街。”这条热搜上了本地榜单的前20。

这意味什么?意味着读者只要划一下就能看到这条消息了。

而且各种资讯类的大v纷纷跟发,还有人扒到这家海鲜店是通缉犯的朋友开的,他们把地址、餐牌、价格都放在了网上。

还想出了更加有趣的标题:网红通缉犯为自己朋友餐厅做推广。

明月发现自己原创的文章才50万量,他们剽窃、盗图、盗文章的量都快上百万了。

他在手机前,气急败坏地说到:“要不是老子在通缉,告死你们!”

但是他目的达到了,这就是他想制造的舆论态势,既然他都被全国通缉了,不如利用名声来赚点钱。

文章上,评论上百条,各地网友花招奇出。

“报道上说这家海鲜店是他朋友开的?他快要枪毙了,这是他能对好朋友做的唯一好事了。”

“通缉犯也能做网红?<问号>”

“很快就成最快过气网红,希望他能在监狱收礼物……<大兵>”

“谁送他一个火箭?他真的很需要坐它离开。<哈哈大笑>”

“希望警察叔叔把网红都抓起来!”

“这个人这么作死……凭什么悬赏10万?建议降到十块……”

“说真的,挺想去吃一下的,有组队?<馋嘴>”明月在这条评论下,发了地址。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应该是一家好餐馆。<笑哭>”

“等等?这个人不是去看拳赛的那个吗??为什么他的生活比我的还好?<衰>”

下面跟帖:“他是网红!”、“再一次说明,做网红,什么都不需要!额?等等,搞错了,你得先杀两个人……”

“不管人是不是他杀的,反正这小子脑子不正常……”

“他家是不是没通网啊?全北辰都在找他,他不知道吗?<笑哭>”

“那些傻愣愣的剪刀手的照片,让我想到自己的自拍,唯一不同是,我没有被全北辰的警察通缉……”

“你们猜猜他和那只龙虾,谁活的更久?”下面跟帖:“绝对是他,那只龙虾,我晚上就去点了它……”

“这个人心太大了……警察都在干嘛?他们进大山,出动海警,难道就没想过他在赤港广场闲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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