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03(2/5)
经,本性必露。>
“是这样的,前几天应老师答应为我的新专辑写一首歌词的,应老师写中国风的东西是最好的,所以我上个月就开始预约。不过他似乎很忙,一直没时间帮我写。”>
中国风?歌词?找小老头写歌词?>
看样子这个帅歌是个明星啊,亲自上门来请小老头写歌词,这小老头架子可真够大的!>
难怪形象这么好,是个明星,他就不奇怪了。>
明星长得帅理所应当。>
这么想着,应苏的心理平衡多了。>
应苏一听写歌词,立即来兴趣了。其实他也非常喜欢文学方面的东西,曾经在点中文写过几个种马小文,因为人气太差而扑了又扑。所以就没坚持下去。>
今天一听这帅哥想要一首歌词,他立即想露一手。>
转念一想,不对,如果自己写不好不是丢我应苏的人么?刚想打消这个念头,却突然有一个想法在脑子里一闪而过。>
方文山的歌词在脑子里像过电影一样过滤了一遍。>
想想过了六百多年了,一个六百年前的艺人唱过的歌词,肯定不会流传下来吧?>
应苏大手一挥:“哦,原来是这样啊!帅哥既然需要一首歌词,那我苏小湿就勉为其难的给你写一首好了。”>
这个应苏,剽窃别人的东西剽窃的一点负罪感都没有。>
于是他拿起小老头桌子上的圆珠笔,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他刚写了一个字,帅哥却在一旁激动了。他走上前,盯着应苏写的字欣赏了半天:“应先生真不愧是应老师的儿子,你竟然会有圆珠笔写字,而且还写得这么好,相信如果你去参加书法大赛一定可以拿很好的名次。”>
“呃!”应苏无言以对,自己写的字好?就自己这把烂字也叫好?要知道,老师一直在自己的作业本上留的批语可是字迹潦草,要认真书写之类的。他竟然夸自己字写的好,这帅哥不是眼睛有问题吧?>
再一想,不对,既然如今科技这么发达,谁还会再用笔来写字?肯定是用高科技的方法代替了。世纪键盘的使用率都比纸笔要高许多,更别说科技如此发达的六百年以后了。>
应苏立即牛气轰轰的得瑟了起来:“啊哈!这算得了什么。帅哥你要是喜欢,我就写一幅字送给你啊!”>
“好啊!”帅哥欣然答应,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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