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梦里的地方(1/2)
天山顶上的雪被风裹挟其中,奔向蒙古草原。从天山顶上俯冲而下,经过吐鲁番盆地又像一架表演飞行的战机一般在蒙古高原向上攀升。在蜿蜒起伏之中,风中只剩下从半路的铁木真大军中沾染上的血腥气了,雪可受不了这无休止的摧残。
铁木真的大军正向东赶回他们的蒙古大草原,获得了巨大胜利的大蒙古国的战士们走出草原的第一次就取得了如此大的成功,这是他们所没有想到的。他们在铁木真的带领下,打败了不可一世的扎木合,扫清了金的走狗乃蛮部落,让整个草原属于了他们一个大部落。现在又打败了草原之外的敌人,就像歌谣中唱的那样“伟大的成吉思汗,带领我们走向胜利,一往无前。”
吹向蒙古高原的风就像那些不甘于失败的西辽契丹人一样,不断的刺戳着蒙古勇士的后背。天山上的雪此刻又变成了满天的黄沙,夹在风中狂飞,好像不把人打翻就不罢手一般。彷佛是风对西辽人动了恻隐之心,在向蒙古人报仇。
身穿蒙古羊皮袄,头戴内衬羊毛的头盔,骑在蒙古战马上的蒙古汉子对此刻的大风毫不在意。他们带着红晕的脸上泛起的死皮是他们和风战斗之后留下的痕迹。眼前随风飘起的碎发不停的拂过,却也依旧挡不住他们眼神里来自民族的那种特有的气息。在他们的眼中,从来不会有战胜不了的敌人,从来不会有跨不过去的山。
这是长生天告诉他们的。
他们即将回到故乡的兴奋感更是增加了他们满身的阳刚之气,无论风如何的不尽人情,肆意的捶打后背,在家乡面前就像那西辽人一般。在他们的眼中风倒像是在为他们的胜利而喝彩,明白了他们急切的归家之心,像一个朝拜者一样虔诚的推着他们的后背。
等风跨过深秋的蒙古草原,吹到此刻蜡黄的草原上正吃完最后一顿狼肉即将回家的新奥敦时,它在这个断了臂的可怜人这里又扮演起了不同的角色。
新奥敦用自己的断臂诱捕住的那只狼真正救了他,这是他第一次吃狼肉也是最后一次了。
从遥远的突厥部落称霸草原的时候开始,狼就是游牧民族心中最敬佩的动物了,这从突厥人的起源传说之中就可见一斑了。传说突厥是狼的子民,他们是狼的后代。在蒙古草原和亚洲中西部的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在时间的长河里无数的民族上演了属于他们的传奇。
隋唐时期强大的突厥国,还有中原北部和东北部的契丹耶律,女真完颜,鲜卑慕容。都在那片土地上中兴,迎来属于他们民族的巅峰。
对欧洲的历史和文化产生了久远影响的罗马帝国的缔造者罗马人,他们也声称是狼的子民,因为建立了罗马城的那两个兄弟俩被人遗弃以后,是被一头母狼救了下来的。罗马城从台伯河畔的一个小村庄最终成为让地中海成为她的内陆湖的罗马帝国,罗马人的传奇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关于狼的传奇崇拜在历史的洗礼下越发传奇。无可否认狼作为一种动物来说,它绝对是值得人类敬佩的。狼充满智慧的狡诈和团结成为它们特有的形容词,这是让无数的游牧民族崇敬的重要原因了。
不容置疑的是,各个游牧民族自然是很好的从狼那里学到了他们所崇拜的。这从历史的发展之中就可以看出来了,狼让他们也有了狼的野性和智慧,当然还有团结。
此刻正在蒙古草原上熠熠闪光的大蒙古国自然也是崇敬狼的。
现在,新奥敦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死神的轮廓在他的眼前愈加清晰,但是他现在还不想就这样去长生天那里见他的亲人。师妹完颜鸿在他的怀里黯然永去的那时候他就想过去见长生天了,他连累自己的师妹,连累了打铁师傅们。他没有资格再苟活在世上。
可是他依旧拖着自己的残躯走到了蒙古草原,这是一个蒙古人根植在本能的基因里的复仇感支撑他活下来的。·死亡和争斗在草原上就像满地的野花一样的平常,复仇就成为每一个蒙古男人在草原上除了生存之外最大的使命了。新奥敦对于死亡不止一次的念头在他的亲人面前终究是夭折了,是的,他的亲人在长生天那里看着他。
死和夏天凉爽的风一样平常,对于每一个人都一样。他可以现在就去见长生天,但绝不是现在。
因为他是一个蒙古男人,就要做一个蒙古男人要做的事。
他和其其格在要结婚的时候去山上一起猎过狼,那是草原上一个由来已久的习俗。草原上的一个男人成为勇士也需要独自猎杀一只狼来作为考验。每一个蒙古人坚信,只有能够猎狼才能真正成为一个勇士。有关智慧和团结将在和狼的盘旋搏斗之中得到其最本质的理解。
但是他们从来不会吃狼肉,和狼的搏斗是他们对狼的崇敬。他们可能会取下狼皮做一顶帽子或者是其他保暖的衣物,肉是绝对不会吃的。
流血和死亡也可以有很浪漫的方式。
新奥敦到了自己的生死关头,因为他的断臂,再加上没有任何的粮食,如果不吃狼肉,他肯定是不能活着见到其其格的,也就别提复仇了。作为一名蒙古男人,他必须要活下去,狼肉他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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