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四章 “东北王”“摸金校尉”小黑(4/6)

的正兵上阵,归项指挥调遣!”

之前燕廷以极低的价格,援助了奚族大量的米粮,却也不是白送,从他们那里换来了大量的奚车。

奚人很善于造车,往往以车为栏,人居期间,奚车除广泛用于牧业生产外,战时也用于运载辎重,“利于行山”,燕廷得到后加以坚固,派上用场。

花荣等将帅自然清楚急行军的害处,之所以敢这么干,正因为他们有一支保底的军队。

此时后方的一辆辆奚车打开,一队队以逸待劳的强壮士兵鱼贯而出,接过武器,健步如飞地来到先锋军的位置,归威远军副指挥项充统领,摆开阵势。

燕军的阵形和宋军并无区别,但由于精兵强将,在装备上完全不同,最前排的战士几乎武装成了重装步兵,全副的精致甲胃,手持塔盾,将全身上下护得严严实实。

在他们的身后,不是弓弩手,而是长达一丈的长矛架起,通过大盾的凹沟处使力,可以不断吞吐伸缩。

完全不需要什么准心,只要敌人敢逼过来,往前刺,再往回拉就是,每一次伸缩,都能带回鲜血淋淋,碎肉片片。

而再往后,不光是弓弩手,更有最适合中距离杀伤的飞斧营。

这是项充训练的,他善使一面团牌,背插二十四把飞刀,能百步取人,无有不中,战场上飞刀并不实用,投斧手更为适合。

这也是十大陆战指挥的特色,无论是步兵还是骑兵,都有些能给敌人新奇的兵种。

于是乎,精兵归位后,燕军终于停下,列阵以待。

“呼!呼!呼——”

也就片刻的时间后,远方的地平线上,大批的金人军马显出狰狞的身影。

准确的说,是五千匹激怒的战马,淬踏出扭曲的斑影,在大地中伸长蔓延。

五千骑兵,充当最先锋的不是完颜娄室,而是谋克完颜银术可,正纵马狂笑:“全体将士都有,随我豁出命去,看看到底是他们燕人的盾坚,还是咱们的矛利!”

“吼!



他的武器戳天而向,身后也是一群竖起的长矛,在烈日下反射出刺目的强光,汹涌出一片旋光铁浪。

“嘶!”

这一瞬间的强光,刺在严阵以待的燕军先锋的视线中,将他们的眼睛晃了一晃。

“凋虫小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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