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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说的是(2/4)

大男人,奉承来奉承去,也不害臊。”

然后两人脸便如日暮西山时那红彤彤的霞,映得满树槐花都染上了艳色。

绿牡丹原名莫小菊,是京城名伶,十三月的当家花旦。一副好嗓子,一曲镜花水月唱得百转千回,让人听了忍不住柔肠百结。向来与二人交好,每次路过槐乡,都会特特的跑来会上一会。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发现自己走丢了,清远轻声叹了口气,将思绪拉回现实。

突觉身上一凉,一个冰冷的手掌覆上他的肩膀。辰风捡起地上的青布长衫,帮清远披在肩膀上,而后又帮他拢了拢额前散落的碎发。

清远陡然一惊,拱了拱手道:“多谢公子。”

多谢?辰风笑了笑,我逼你脱光了衣服,你竟然还要谢我?还真是个书呆子。

“家里还有什么人吗?”

清远满眼的谦恭温和,回道:“我自幼父母早亡,没有亲人在了。”

无牵无挂,正合他意。

“既然这样,你就先留下来吧!我让人把隔壁的房间收拾一下,你先暂住在这里。”

如果是旁人,受辰天王之邀住在他家里,那是多么无上的荣宠。要知道,就连任川那个脸皮厚到像城墙一样的人都没有得到过这种待遇。

清远犹豫着:“这。”

辰风见他迟疑,又接着说道:“不瞒你说,我丢的那样东西价值连城。虽然没从你身上搜出来,但是你也脱不了嫌疑,你说对不对?”说着,他向清远逼近了一步,在他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清远稍稍抬了抬头,正对上他那双含满笑意的桃花眼。

“这。”

“当然,你不想留在这里也可以,这样的话我就只有报官了。要知道,现在入室抢劫的罪可不小,判个十年八年的都不在话下,如果你肯乖乖的留在这里做工还清我丢的东西,我大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但是如果你执意要走,我就只好拿法律说话了。”

的确,什么银幕上的绝代风华,什么镁光灯前的嫡神上仙,什么荧屏里的英俊伯爵。看来确实都是骗人的。堂堂华语音乐教父,娱乐圈众星捧月的辰天王,竟然用如此卑鄙下流的方式强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留在他的狼窝。

书生摸了摸鼻子,温润的脸上有几分为难,却还是点头答应了:“好吧!公子说要我怎样补偿?只要别误了明年的秋试,只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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