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拿同僚的血染红顶子(3/13)

这种事后不给钱,赠一首诗词的做法,在文人圈里不罕见。

唐宋时期,尤为盛行。

《琵琶行》大约也是类似场合的产物。

雅事!

也不知道为什么,文人圈衡量道德水准的尺子,和庶民的那把尺子不一样。

一把特短,一把特长。

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似乎没起到效果。

所以在那种情况下,

小桃红索要赠诗的要求,合情合理,反而更显风雅。

黄通判想都没想,就即兴挥毫,成功掉坑。

诗题是“七绝.赠李家堡美婢小桃红”。

“好诗,黄通判不愧是寒门才子,这等歪诗也能写出不俗意境。”

有私章,证据链充分。

李郁把纸小心折叠,收入柜子里,锁好。

小桃红还口述了他的特殊特征,属于平时看不见的。

非常的有特点,

一打眼,你就忘不了。

关键时刻扔出来,比三个御史都管用。

李郁也记录了下来,防止记忆遗忘。

和大清朝的官打交道,时刻都得留一手。

忙完这些,

黄通判带着大队人马用完早餐,准备离开了。

临行前,二人又商讨了一下。

湖州府的那个盐帮据点,由李郁去捣毁。

这属于跨省作业,有很多的忌讳。

官府不方便出面。

李郁无所谓,就当是江湖火并嘛。

毕竟,一个开煤矿的人,手底下怎么可能没有干脏事的好手。

如今俩人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就没必要虚伪,掩饰了。

震泽县的盐帮据点,

则是黄通判亲自带人去捣毁,抓人。

而且,他准备把震泽县衙也清洗一下。

知县他动不了,后台硬的很。

不过杀鸡儆猴,把主簿,书吏搞掉几个,还是可行的。

届时,

一并打成逆贼的保护伞。

只要朝廷认可,自己这个黄屠夫,就能立得住。

再署理知府,那就没人敢和自己对着干。

……

一石激起千层浪。

黄通判的叛逆行为,引起了各方注意。

说情的,打听消息的,络绎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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