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4 清廷江北官场的一颗地雷,被自己人引燃了!(1/7)
吴王府此举,被称为江南史上最严格的“酒水统购统销令”!
第一枪,打向了小户。
对质量合格的酿酒小户签订合同,产量固定,统一收购。
而对于大户则是另外一种合作方式。
一县的大户按照份额出资,在县城周边盖酒厂集中生产。所生产的酒水亦是县衙全部收购,产量不固定。
酒厂除了各家的老师傅之外,新募工人必须是本县百姓。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赋税。
……
以上是李郁对于生产侧的规定,销售侧则是另外一种规定。
虽然所有人都一头雾水,侧是什么鬼?
实际上李郁也不懂。
主要是这样讲,可以增加身为上位者的模糊智慧光环,侧就侧吧。
酒水销售网络实行的是固定经销商,份额配给制!
简单说,就是分为3个档次。
最低档(1档)的经销商,每年供给1000斤酒水配额。
中档(2档),是5000斤。
最高档(3档),是10000斤。
3档经销商的名额暂不对外开放,需王爷特批!
2档经销商,面向治下所有百姓开放。
以苏州府举例,2档经销商仅有3个名额,第一年需要交纳500两银子,先报名交费者先得。
1档经销商,面向军眷。
凡江南人士加入第4军团满3年,即可获得终身经销权。
【从军第1天开始,家眷即可获得经销权。5年期满回家,经销权可延续至本人死亡。若在从军期间意外战死,则赠与家眷经销权50年。】
……
经销商只是酒水的搬运工。
进货渠道单一,由县衙提供。
进价不高,40文一斤。销售价不低,500文一斤。
这也被称为指导价!
吴王府严令,凡低于指导价售卖,则被视为破坏市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降档,第三次取消资格。
同时,对于极有可能存在的异地非法渠道进货现象推出了举报奖励令。
凡是举报“私自进货”,并查实无误后,举报人可获得其3成家产。若是同行,则可获得其3成配额。
……
同时,对于治下所有私酒采取严厉打击。
凡是贩运、销售者均流放军前为苦役,饮用者无罪,只作道德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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