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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还是需要点庸俗的刺激(求首订)(4/4)

有个六百多的稿费。

“这玩意儿还真给我刊发了?”

投给了新北晚报的一篇时评,李颜严肃地表达了对新北污水治理的不满,由此延伸到对城市治理的种种批判。

图一乐的,写得太激进了,虽然控制了情绪,但属实下药下猛了。

这特么都给上?

或许是满足了某些比较喜欢针砭时弊的人群胃口?但他同时又在南国日报写了一篇情真意切的强国文。

从赈灾、奥运等等谈起,讲民族自信,讲大国形象……

其实这两篇文本身不矛盾,所谓爱之深责之切,但现在公开是同一个人的文字,怕不是一顶“两头倒”的帽子就给扣上了。

公知、五毛、小粉红……表达意见的场地,永远不缺帽子。

这时候再加一个初一学生的身份,李颜不敢想。

况且他还有会死人的推理、“伤风败俗”的爱情、一点都不正统的网文要写呢。

他并不想自己有任何一个写作身份被限定。

我有一百多个笔名。——鲁迅

“到了时机合适再公开吧,地址也不能填学校了。”

一些文章太成熟,一些文章又激进,不同文风差异还巨大无比,真暴露了,怕是“文曲星下凡”的美誉还没起来,就先陷入自证漩涡了。

比起相信李颜全能到不同文风都可以肆意驾驭,大家应该更愿意相信他背后有好几个枪手。

“以后再装逼吧……”

他轻叹一声,一下子多了十几个笔名要养,也是有意思,接下来写完一篇文,还得考虑哪个笔名合适点。

明明都是自己,整得跟宠幸一样。

但不管咋说,白花花的银子真是令人心旷神怡。

自己刚刚苦于不够兴奋缺少动力,升格了精力,结果这动力马上就来了。

甭管多宏伟的理想,人呐,还是需要一点庸俗的刺激啊。

求首订!

人呐,还是需要一点庸……不庸俗,俺就是喜欢白花花的银砸!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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