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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一壶浊酒配桃糕(6/8)

了十几下,才将他的脑壳砸裂。

他还说,我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蠢女人。

这些年,他鞍前马后地讨好与我,而我却视他如卑贱的下人,这着实可恨。他那一日在京都暗中见过李慕,并以我性命相要挟,强行逼迫他,佯装收了金银财宝,再从南城门大摇大摆地离开……

王瞳不喜李慕的孤傲,更不喜别人给他蜀地剑仙的美誉,临行前,他还逼迫李慕自断右臂……

他还与家族将领相商,大婚当天,与我入过洞房后,便已得偿所愿。但他愤恨,要让院中所有男子轻薄于我,让我成为靖国历史上,第一位人尽可夫的长公主……

这世间,对我好的男子,只有两人。

一位是那位昏聩的父皇,

一位是赠我桃糕,为我出仕的李慕。

我虽不喜王瞳,可从未有过轻视之言。相反,为了能讨得王家开心,我与他交往,也总是说着好话。

我何罪之有,你竟要如此对我?!!

我父皇对你王家恩重如山,让你家族的子弟、朋党、门客,站满了朝堂。

他都已老迈昏聩,即将撒手人寰,你何至于砸碎他的头骨?!

李慕一生只爱诗剑,且不是局中之人,你又何忍逼他自断右臂?!!

我出生至今,从未如此愤恨过一群人。

我已经死了的心,再次活了过来。

我要复仇!

我要杀尽京都王家人!我要城南遍是王家坟!

我虽是亡国公主,但不可辱!

大婚还有一段时日,我开始假意迎合王瞳,表面上哄得他开心,但暗中却精心谋划。

我暗中与皇兄达成共识,花重金买通了王府中的一些下人,又找到靖国成立之初时的一些功勋、王爵之后,私下召集死士……

大婚当日,下人投毒,令王府内的宾客毒倒一片。

皇兄又命禁军,死士,围杀王府内外的守卫。

我身着一袭红衣,头戴花冠,手持青锋剑,无视生死,一路砍杀。

我自幼习武,不说是名满天下之辈,却也不是常人可以近身的无名小卒。

宫中那些婢女,都已跟随我多年,年幼时便一起苦练‘天阴女子剑阵’。

如若女子可上战场,她们可战千人。

那天,如江河滚动一般的血水,铺满了王家大院。

我亲自杀了王瞳,将他的头皮剥掉,喂与野狗;将他的脏器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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