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屠戮?(3/6)
鼻血横流的脸上狰狞的神色,铅华突然感觉到心中有一抹快意闪过。
那个时候的国术完全是为了杀人所创,也就是后来所说的国术是杀人技,不可轻易外传的原因;后来朝代离西,国家分裂,曾经钻研出国术的一群人是天南海北,各自一方,国术出现了不同的流派,不同的名称,就这样传承了下来。
但是到了近代之后,国术的没落就开始了;那些飞檐走壁,沾花捻草切可伤人的故事只留存在了书本上面,因为那些将士们都知道国术是为了杀人而生,但是再强悍的国术高手也顶不住一颗子弹,一枚炸弹,枪械火药的时代到来了。
两者相较之下,人们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更省力的杀人方式,他们为了战而战,为了国家而杀人;他们知道,只有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胜利,这样才会能使国家获得最大的利益。
他们成功了,也做到了,枪械在历史的舞台上大放异彩,国术就像一个垂暮的老人,被人们不闻不问的抛弃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就算是现在,人们忽然想起了祖宗们的文化,想要再去寻找时,也已经迟了,很多的传承,已经在长河中断了。
他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中已经不适合,也不应当存在了,所以现在的国术被称为武术,他们多少获得了改良,以强身健体为主,辅之以战斗能力。
铅华也不知道直到现在是有多长时间没有好好的使用过这些国术了;他是修道之人,有着常人无法比拟的力量,而且在这个世界中可以说是没有一合之敌的存在;这样的力量让他有些迷失,在之前面对刘毅的时候,他感觉有些无奈和愤怒,因为他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去面对这个算不得敌人的敌人。
因为他能感觉到刘毅就是一个普通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普通人;他可以轻轻松松的就将刘毅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存在的痕迹抹除,使其彻底灰飞烟灭,连魂魄都不留下,对自己来说,捏死那个人就像捏死一只蝼蚁一样轻松。
但是这样又能如何呢?自己喜欢的女人不会因此喜欢上自己,她会为了那个男人垂泪,他看得出来,他们两个的感情真的很好,或许也可以说自己喜欢那个女人,非常喜欢那个在自己眼中诡异的男人。
长时间是掌握强大力量,让他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个渺小的敌人;现在他找到方法了。
满头黄发的混混躺在地上哀嚎着,他的另一个同伙面朝地趴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随手将手中最后一个人的手腕脱臼之后,他蹲在了那个黄发混混的面前。
强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