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国(四)(2/4)
起来更简单,也终于可以将这些木简抄写出来作为日后夏城这里的法律规范。
造纸、印刷至少也要大半年的时间才能完成,城邑的管理不可能空下来大半年,所以只能动所有能够认字写字的人抄写在笨重的木简上。
按照当初的计划,将整个国家整合为一个严密控制的整体,以官吏教化国人、传播技术的设想,这些法律法规就必须要详细。
已经确定以秦为师,那么律法方便就不得不详细繁琐。
按照前世出土的秦律来看,整体分为三种。
一种是法律,以此作为依托来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
一种是技术指导性的规则,以此严格规定耕种、征战、守城、手工业、仓库管理之类的运作条例。
第三种则是法律问答,以事件来作为依托,让执行律法的人有根据可依。
原始的法律答问中对于很多小事都有法律解释。
譬如:
偷了牛。偷牛的时候牛是小牛,抓获的时候牛是大牛,那么是按照大牛还是小牛判刑?
丈夫偷了钱,妻子不知情,并用这钱买了食物。妻子是否有罪?
掌管仓库的人偷了钱,但又立刻自,是按照偷钱处罚还是自从轻?
甲偷了乙的衣服,又把衣服买了买布,妻子裁布做了衣服又换了别的东西,那么甲是赔偿乙衣服还是布还是其余所有的财物?
方方面面、林林总总,通过这些细致到让人狂的法律,将整个国家凝聚城一团,并将所有的权利集中到了国家机器当中。
不给任何氏族、家族以单独解释的权利,也就让他们难以扩大实力。
这很好,但也需要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和强大的官僚机构。
在通讯不达交通不达的条件下,这种法律的管辖范围是有限的;没有足够基层工作人员的情况下,这种法律就会崩溃,从而将法律的解释权落入到那些敌视律法的贵族家族手中。
此外还有个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国人勋爵体系之下,不快扩张就会自我坍缩内部崩解;快扩张又难以有足够的干部去管辖广阔的领土,从而不可避免地受到旧势力的反扑。
只能慎之又慎地控制扩张的度,等待教育体系弄出来足够的基层官吏,既不能快也不能慢。
就现在来看,夏城这些年的教育体系之下堪堪有了差不多能看懂法律的人,但距离精通和融入还需要很长的时间。
因为一切刚刚脱离蒙昧,因而也就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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