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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投其所好(中)(3/4)

口,但这个借口太过正常太有说服力,实在是难以反驳。总不能顶着一个通倭的名号去执意要求。

一管就完,一松就乱,他虽然自己也参与走私,但是多少还是明白事理的,只要松了口,不准出口的东西也一样会跑出去。

但是陈健信中介绍的东西却让他多了一个理由,凡是明朝禁止出口日本的货物,清单上全有。钢铁、枪炮、硝石、火药、药材……一应俱全。

这就是个很好的理由,不和这个番邦贸易,这个番邦一样会把这些东西出口到日本。而且,也可以多出一个条件,允许通商但是不准对日本出口,至于是否遵守那又是另一回事。

第二件事,则是另一种诱惑。

陈健说,既然赤县神州的皇帝委托公公监税搂钱,那么他倒是有个办法。

里面介绍了一些荷兰印度公司的情况,提议可以堵住别人的嘴,让高寀以私人的名义入股船队,转运货物,以便分红。

里面详实详细地介绍了一些货物在欧洲的价格,并且表示自己拥有海图和远洋航海的能力,为了防止别人眼红,可以偷偷地进行。

当高寀看到一斤胡椒跑到荷兰能卖出六倍的价钱时,当真是血脉贲张咬牙切齿。陈健又说一些丝绸的价格,又说自己船队如何如何穿行万里之类,意思是可以给高寀一部干股,如果能够得到神州皇帝陛下的允许、偷偷摸摸地进行那就再好不过了。

第三件事,则是关于物还是术的。

陈健又说,这些玻璃器皿、宽幅棉布,这里也能生产,只要有好的工匠。如果高公公愿意说情,允许在福建开办作坊,每年就又能缴纳不少的赋税,而且并不扰民也不与民争利。

正所谓钱生钱、利滚利。若是高寀能够同意,可以入股,当然如果可以不收税的话可以给予他一部分干股。

一则福建耕地不多,人们不能有份地生存,多出海或是手工为业。这样可以让贫民又吃上口饭,实在是一件可以盖生祠的好事。

二则这些东西本就是之前商人不曾经营的,也就谈不上与民争利,如果允许开设作坊,每年都能获得金银,人们富足。

三则是,如高寀所见的那些窗玻璃,如果能够在福建建厂生产,那么若是高公公将紫禁城的一些建筑的窗纸换为玻璃,赤县神州的皇帝陛下必然欣喜,而且所耗费的银钱不多,是公公自己的一片心意。

这三件事,除了第一件事之外,剩下两件都颇为大胆。

不管是商人还是别国的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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