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整顿政策(2/3)
是生非的市井搅屎棍被抓了,市井百姓都感觉世界安宁了许多。
不过旧有的黑恶势力被扫了,新的黑恶势力依旧在孕育,因为那些偏门的行业依旧存在。
针对这个问题,朝廷很快就下令止民间成立一切形式的赌场,以及严组织非法赌博活动。
同时宣布院、青楼全面转为官营模式。
就在朝廷宣布新政地区风月场所转为官营模式之前,公安部对各个青楼、院进行了突击调查。
结果大部分青楼和院都发现了非法拐卖女的犯罪现象,这些青楼和院全被官府给查封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那些开设院和青楼的权贵们再次哀鸿遍野,这些风月场所的背后,自然是这些权贵在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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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直接以非法拐卖女的罪名,把这些风月场所给查封了,这对他们来说又是一大损失。
朱由校和阁也商议出了一个风月场所管理制度。
这个管理制度,即是全面取缔民营风月场所,院将由官方经营。
同时全面取废除民间卖身契。民间卖身契将不被官方所承认,以卖身契限制人生自由的行为都被视之为犯罪。
风月场所的女子分为三类,一类是自愿从事该职业的女,要与风月企业签合约。并接受管理,但可以自由离职、从。
第二类是官,官又分两种,一种是官籍贯的,官府不限制其自由。同时允许其转为正常户籍。另一种则是被牵连的罪犯女眷,这属于官奴行列,没有人身自由,在风月场所的收入也大部分归家所有。
第三种则是卖艺不卖身的青楼女子,这类女子通常是需要学艺,还要进行商业运作提高身价。这类女子也不再限制其人身自由,采取与企业签分成合约的方式进行商业运作,也就是类似于后世的经纪人公司。
失足女在从事风月活动的时候,收入与企业对半分。个人一半,企业一半。同时失足女和企业同时缴税。失足女收入越高缴税比例也随之增加,最高达到50%,最低为15%。
张开就能赚到钱,这个行业来钱确实快,而且很容易。很多被卖到窑子里的女人,即便跑出去了,除了极少数会远离这个行业,大部分女人还是会重新进入这个行业。
如果一个社会笑贫不笑娼,那风气就很歪曲。所以对这些失足女,朝廷征税不能太低。另外分成方面。一半已经是比较厚道的了。如果是那些窑子和院,**最优渥的待也就是拿到一半的分成。另外一半有些要给**,有些要给鸡头(摆平麻烦的打手)。
在征收较高税收的同时,还有失足女的保障措施。登记注册后。官方为她们提供保护,摆平那些三教九的嫖。同时官方负责其医疗支出,特别是病治疗方面。官方会定期对她们进行检查,发现感染了病之后必须停止接,治愈后才能重新上岗。
同时由官方修建‘红灯区’,失足女不得在红灯区之外从事相关活动。官方将会在红灯区配好各种生活设施和医疗配。
为了b免出现营资本竞争动力不足的问题,每个红灯区将分为数个院,任命数个经理进行业务竞争,以提高服务水平。院无非就是卖肉,这是最核心的。所以在官方垄断之下,趣之类的玩意和相关酒水消费之类上不去,也依旧存在市场,只不过是影响高低罢了。
所以院方面不引入民营资本,而是由官方完全垄断经营,但又分成数个有院进行竞争,由业务高低决定管理层的收入。
而那些卖艺不卖身的青楼女子,则引入民营资本进行经营。采取经纪公司的模式来进行,但要成立经纪公司必须获得官方牌照。
青楼女子的卖艺不卖身,和后世的女星也没什么太大的不同。但卖艺不卖身并非绝对的,明星卖(和谐)更加暴利。
对于这种需要更高级的运作的青楼模式,营资本显然是不太玩得转的。毕竟家这么大,部门那么多,管理人员调动有时候也很频繁。而培养一个花魁,不仅需要投入成本,还需要进行各种运作,营资本显然是玩不转的。
但朱由校并未放弃对这一行业进行垄断的目的,首先就是搞出牌照制,然后把经纪公司这一块丢给皇家财团去做,皇家财团日后大部分资产将会转为有资产,则是朱由校已经做出的决定,不过转为有资产的同时,皇家同样也可以保留一小部分股份和业务。
皇家财团并不是就此消失,财团吸纳的商人依旧还会在这个体系之中。这些经纪公司可以交给皇家财团的商人去搞,皇家资本参股分红就可以。
经纪公司旗下的艺人的经营场地就不限于红灯区了,同时朱由校规范了经纪公司合同,在合理攫取利益的同时,不得签太离谱的合约,长约不能超过五年,经纪公司的抽成不能高于80%。并且在艺人不自愿的况下,不能安排皮肉生意。
但艺人不和经纪公司续约,也不和其他经纪公司续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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