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盗墓贼(1/5)
河南陕西这两地,历史最为悠久,是华夏明的发源地。许多朝代曾在这里建都,那帝王、诸侯、将相的大墓多了去了,解放前这一带盗墓成,曾一度还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
旧时候盗墓的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官盗像汉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温韬,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都很有名,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明火执杖地大干,挖的全是些拥有大量陪葬品的帝王墓,手法相对简单,依靠着人多炸药多,动静大但没人敢管,为升棺发财那对陵墓造成毁灭性的破坏。还有一种是民盗,分布各地,人数众多,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挖开墓室、棺材,从中取出随葬的财物珍宝,大发横财。
民间的盗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两个人合伙,多人结成团伙的是少数,一个人单独干的更少,原因很简单,一个人顾不过来,而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
开始时一个人挖洞,另一个人清土,同时望,一个人挖进墓室,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这两人多为有血缘亲戚关系,但奇怪的是父子关系的较少,这也许是干盗墓这营生毕竟见不得人,老子即便干上这个不光彩的勾当,也要维持做父亲的形象,不好意思拉上儿子一块干,做儿子的后来发现了也装着不知道。
至于说这两人合伙为什么要找有血缘的亲戚呢?这是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图财害命。就是说,洞下的人把活干完将财物都传递上去了,他就会拍拍巴掌或拉拉绳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当洞下人快上来时猛一松绳子,洞下的人冷不防从四五米以上的距离跌下去,骨折、受伤动弹不得,洞口的人又赶紧把提上来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面的人必死无疑。当然这些都是民间业余的盗墓贼,那绝大多数的职业盗墓贼,始终都是一人行动。
老吴年轻的时候,跟着他爹给其他村里打井赚点体力钱,那时候打井全得靠人力挖,井口小只能容得下一人在里面挖土,基本挖到地下三四米深就能见水了。
虽说不是很深,但工作量是非常大的,一个人不仅得挖土,完事了还得用石头垒起井壁,起到加固作用。一般打井之前,还得探水脉的位置,打一口井探水脉加上挖土,短则四五天多则十天半个月,忙活这么时间赚的其实也不多,刚刚好能够养家糊口。
老吴他爹,也算是打了一辈子的水井,手上的活好,挖井的速度快,井壁的石头码的也整齐,谁家想要打井都推荐找他,在老吴还小的时候他爹就有一个外号叫“铁铲吴”。
就说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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