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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章 三农问题(2/4)

高层知识分子的文体。到了宋朝。歌女舞伎贩夫走卒都会唱几句柳永词。说书先生更是到处讲话本故事。市民文化基本上吸收继承乃至取代了文人文化。

商业和城市发展了。宋承唐制。政治制度却没有随之发展。或者说进步慢了。没能跟的上城市的发展。

唐朝时候。城市里住十万人。商业区和居民区分开。夜间不营业。市民白天上班。晚上回家睡觉。城里有五十个衙役维持治安;到了宋朝。城里住了二十万人。居民区和商业区混在一起。通宵营业。人们晚上喝喝小酒。逛逛青楼。没事还撒撒酒风。小偷小摸的也跟着浑水摸鱼……还是二十个衙役。管的过来吗?

城市当中。必然成了“泼皮牛二”“活大虫”“镇关西”和“西门庆”的天下!

道理其实很简单。说透了。三岁孩子也能弄明白。楚风接着讲了琉球的安制度。设立单独的警察部门。专管治安。警察的人数比过去的衙役捕快多了十倍几十倍。办案从坐在衙门里等苦主报案。老爷坐堂发火签拿人。变成不分昼夜站到街上巡逻执勤。治安防控和破案并重……

“可养这么多警察。税赋自然取自百姓。百姓们负担的起吗?”陈淑桢于治世之道颇有涉猎。她还记的状元父亲“物力维艰”的谆谆教。

“琉球耕者有其田。十税一农民亦能饱暖。而府库充盈。加上商业兴盛。海外殖民挖掘金银。足可支持政府官员军队和警察。”

|税一!陈淑桢几乎惊呆了。不是认为这个税率太低。而是太高太高。横征暴敛尚无以形容。简直是桀之行!

不怪她吃惊。实际上。中国自秦朝后。上下两千多年。农税一贯是三十税一。只有西晋等短命王朝。在更短的时间段内实行过十五税一。已然是民不聊生了。

在历史的原本轨迹上。明末的辽

饷练饷“三饷加派”。一千六百万两银子。其实按格平摊到全国地亩。每亩还不到十斤稻谷。比琉球平均每亩征收三十斤白米。简直就是毛毛雨。却累的咱们可怜的崇祯同学背上个“敲骨吸髓”的十字架。几百年都甩不脱。

为什么西晋“何不食肉糜”的白痴皇帝十五税一就“人相食”。明末大约十五到二十税一就反了李自成张献忠?天灾。中国这么大。哪年没天灾?

关键是地租。硬邦邦的地租占了|成的一半以上。如果是江南的好田。如果一家租的多。最高达到了百分之八十!那么。在剩下的百分之五十到二十中。朝廷再征收个百分之七八。老百姓可就真的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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