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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道法自然二(3/5)

最终,都,进阶到了,道法自然的,意境中,但是,从古至今,无数研究,到的,学者,作家等等,对于道的理解,还确实认为,道是自然的前提,这样,就将道德性质,理解的复杂了,并没有,简单的理解,这个时候应该简单地理解到就适当,而不是一个具体的事物,因为,强加的名字,而不是真正的名字,所以,很多人,可以说是从古至今的,历代的,对于道来注释的,名家们通常都是霸道,理解为自然的前提,这样就无形中,坂道的性质,掺了很多的杂质,理解的更加的复杂了,但有些人却能看出来,但是一直以自然为前提,并且办,一切,最终都返回,给了万物自身,这才是道,当时以自然为前提而不是自然的前提,大白一切都回给了万物自身,这样才会有得到,周而不殆生生不息的,圆满,这样,到才有了真正自己,道才是真正的万物,倒是真正的自己,所以,道其实也是一种痕迹,自然是道的,面目。其实如果我们深刻的理解到,那么我们必须必须先了解道家的思想,等我们的学问,真的,能达到这个水平的时候,我们就能,很明确的,现大家的利益,传统核心,是以存在的,状态仍难,本质的这一个特点,这样,我们就能够轻易的看懂当下的很多,理论著作了。如果我们的水平没有达到,而是强制,将,这本著作加上自己的理解,那么就会有很多的矛盾出现,其实这是必然的现象,因为,到,毕竟是,矛盾的,他以自身是矛盾的,倒是有,也是无,有和无是反义词,本事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结合在了一起,就像水和火一样,水和火,难道真的能在一起结合吗?是不能的,但是,水和火,寝室,有机的一个整体,这个理解,就非常的矛盾了,我们都说了水火是不相容的,所以,学问不够的时候,就很容易出现这样的矛盾。我们要从多方面来,理解道,除了我们学的说的到家,儒家或者是西方哲学的理论,其实我们还可以从,数学的角度,来说一下,因为我们常言说,此乃定数,什么,什么来定,那就说明,万物皆是数那么,关于道,有关于数的理论就,先会想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原理。而两者拥有相反的演绎逻辑。易经中有:道,为太极,其数为o。一为天,为阳,故曰天一。二为地,为阴,故曰地二。三为人或天地,为阴阳,故曰: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那么,我们说的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中的词语,都是用法,,这个字联系起来了,那么,如何法?老子曰: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即三即人损一为二即地,二损一为一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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